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伙协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协商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伙目的: 第六条 合伙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七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八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合伙人姓名 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合伙人以货币出资应于 年 月 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好财产过户登记手续,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九条 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二) 提取法定公益金 5-10% (三) 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条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债务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派 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