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编号:甲 方: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唐 学 兵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承包经营协议甲方: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唐学兵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乙方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共同进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组建“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由乙方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现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 1 页 共 4 页合同编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条、合作方式:(一)、甲方成立: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以下简称一分公司,甲方将一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二)、一分公司员工由乙方自行选拔,其劳资关系、社保统一并入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人员配置需满足乙方承揽项目数量和规模要求。(三)、一分公司所有注册建造师、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所有职业资格证件、上岗证、培训证、岗位证等全部转入甲方名下,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培训费、继续教育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在一分公司任总经理,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五)、一分公司成立后,可在市场条件下,优先内部承包甲方中标项目的施工任务,并向甲方交纳集团管理费。(六)、一分公司成立以后,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不受总公司干扰。第二条、承包区域、管理费及合作期限:(一)、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承包区域仅限重庆直辖市,重庆以外的另行签订合同。(二)、乙方自主经营年产值在 5000 万元以内(含 5000 万元),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保底管理费 50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乙方自主经营年产值超过 5000 万元后,按超出部分金额的 0.5%增收管理费。管理费交纳时间及方式:保底管理费分两次缴纳,每半年交一次。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周以内,管理费金额为 30 万元,半年后交纳 20 万元。超额部分增收的管理费实行年终结算方式计取。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甲方分配给乙方的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工程项目管理费事宜并签订内部承包合同。(三)、重庆锦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乙方承包年限暂定 10 年。第三条、合作原则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风险分担、利益共享、制造共赢第四条、办公场所甲方将现有的办公场所中一部分出租给乙方,乙方在每个承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