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合同我们都知道很多公司会有很多分公司分布在很多省份,分公司也需要招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要具有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我们所知的一般单位都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那么大家知不知道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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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40 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 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4 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有哪些特点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