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动力介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动力介质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厂各部门。2、动力介质管理职责2.1 涉及到本厂的动力介质包括:煤气、水、氧气、天然气、氮气、蒸汽、压缩空气等。2.2 调度室负责与能控中心关于全厂动力介质的供给、平衡、调度等工作。2.3 设备科(点检站)负责动力介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动力介质设备的日常维护。2.4 各作业区需要新增动力介质使用点时,必须先到设备科(点检站)进行申请、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2.5 动力介质设备进行改造检修,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设备科(点检站)、安全环保科,经批准后方可进行。3、动力介质使用管理3.1 煤气使用管理 3.1.1 调度室负责与能控中心关于停、送煤气的协调等工作。3.1.2 煤气系统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操作证,并按期接受培训。 3.1.3 煤气系统设备的操作应具有完备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3.1.4 板加作业区使用煤气之前,须通知调度室,经调度室联系确认后,方可使用。3.1.5 板加作业区必须建立煤气系统设备操作和记录台账,做好各项操作及主要运行参数的记录工作。3.1.6 板加作业区负责煤气系统设备、设施的一级点检,点检站负责三级点检。3.1.7 设备科(点检站)组织制定煤气系统的运行方式。3.1.8 设备科(点检站)负责煤气计量和流量计的安装及定期校验。3.1.9 设备科(点检站)负责对节约用煤气措施等进行检查、监督。3.1.10 安全环保科负责煤气燃烧废气达标排放的检查、监督。3.1.11 安全环保科负责对操作人员使用煤气执行动火制度进行监督3.1.12 设备科(点检站)负责组织煤气系统的清堵维护。3.2 水系统使用管理 3.2.1 调度室负责与能控中心关于送水、停水的协调等工作。3.2.2 水系统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岗位操作证,并按期接受培训。 3.2.3 水系统设备的操作应具有完备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3.2.4 各部门使用水之前,须通知调度室,经调度室联系确认后,方可使用。3.2.5 各使用部门必须建立水系统设备操作和记录台账,做好各项操作及主要运行参数的记录工作。3.2.6 各使用部门负责辖区内水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3.2.7 设备科(点检站)组织制定生产水、生活水、循环水、除盐水等系统的运行方式。3.2.8 设备科(点检站)负责水计量和流量计的安装及定期校验。3.2.9 设备科(点检站)负责对节约用水措施等进行检查、监督。3.2.10 安全环保科负责污水达标排放的检查、监督。3.2.11 设备科(点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