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发布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2024 年 月 日在 签署:甲方:沈阳博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辽宁中普利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沈局管内哈大线上运行的 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 标的物和期限第01条 本协议的标的物:甲方代理的 管内 线上运行的动车广告(动车冠名媒体),以下简称“媒体”。第02条 媒体位置:车门玻璃贴、头枕片、小桌板、海报板、60 秒动车视频、行李架贴。第03条 媒体规格:详见附件列车冠名规格表。第04条 本协议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4 日止。(以实际上画时间为准,广告发布截止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合同续签权)。第二章 广告费用第05条 本协议项下广告发布费及首次制作费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RMB:1200000 元)。如需换刊,乙方每次换刊向甲方支付制作安装费 50000元整,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第06条 付款方式:第一笔款付款时间在合同签订 3 日内付清。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2024 年 8 月 15 日40%4800002024 年 10 月 15 日40%4800002024 年 6 月 15 日20%24000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07条 本协议均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付款账户名: 有限公司,付款账号: ,付款账户开户行: 支行),甲方不接受非即期的承兑汇票。第08条 甲方每次收取阶段广告发布费时向乙方出具正式等额发票。第三章 广告发布第09条 乙方负责媒体广告发布内容的政府报批手续及广告画面的提供,并自行承担费用。第10条 乙方广告发布内容不得有损铁路形象,且不能出现交通业竞争对手的营销宣传内容。第11条 因乙方广告发布内容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12条 甲方负责媒体的日常养护工作以及媒体安全巡视,并自行承担费用。第 13 条 由于列车电视的播出不可避开地受到铁路运营的影响,针对受铁路运营影响而导致的广告停播、漏播,甲方实行以下处理办法: 1)根据广告播出监控结果,对于乙方广告播出不足 100%的部分,甲方根据漏(错)一赔一的比例补偿广告播出时间给甲方,以保障整体播出率达到 100%; 2)对于因铁路运营状况(如天气灾害引致线路停止运营,列车检修等)调整而引致的停播,乙方给予甲方的广告内容在原线路顺延补播或其它线路补播;如因线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