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4-021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名称根据集团统一格式填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劳务发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业主”)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 乙方资质情况 1.1 资质证书号码: 1.2 发证机关: 1.3 资质专业及等级: 1.4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分包范围: 2.4 工程建筑面积: m2(暂定)。2.5 工程结构形式: 2.6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2.7 本合同工程进场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 人。具体根据甲方现场管理及工期要求增减劳动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分包工作期限3.1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工作天数 天;其中节点工期要求: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乙方在确认本合同总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了施工过程中各种天气季节、市场等不利因素对施工进度的影响,以上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业主书面同意顺延的工期除外)。3.2 乙方严格依照本合同确定的工期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包含节点工期),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的甲方依据其他合同而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由乙方承担。如工期延误超过 15 天(包含节点工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务费按已施工完毕合格工程量的 85%结算。3.3 假如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地组织配齐进场人员或在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工程需要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甲方有权在不延长工期和不承担停工损失的前提下,指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直至将乙方清退出场,另行组织安排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3.4 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甲方提交,并经业主、监理确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造成工期延误,须由乙方向工程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及可顺延的天数:1)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