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劳动合同法讲座劳动合同法讲座一 劳动合同的概念,特点和种类(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者(二)劳动合同的特点1. 主体地位的不完全平等性2 部分内容的法定性(三)劳动合同的种类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b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c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二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遵循的义务(一)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酬劳,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i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二)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三 劳动合同的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酬劳;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货币工资,实物酬劳,用人单位支付的保险费用)7 社会保险;8 劳动保护;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关于试用期,主要有下列规定:1. 试用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