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也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适用本法调整的范围: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在中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二、劳动行为能力1、 主体合法:劳动者年满 16 周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由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作为例外,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 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别保护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禁止性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女职工一般禁止性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孕期、产期、哺乳期禁止性规定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期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期: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90 天的产假
哺乳期: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 1 周岁的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