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法对假期的规定劳动者该享有哪些休假权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十分关怀的问题。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休假,不过,各种休假的适用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有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 月 1 日,放假 1 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 3天)、劳动节(5 月 1 日、2 日、3 日放假 3 天)和国庆节(10 月 1 日、2 日、3 日,放假 3 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 月 4日 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假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假如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二、带薪年休假《劳动法》第 45 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带薪年休假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 号)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 年 6 月 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发电〔1991〕2 号)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该《通知》精神自行确定。三、病 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 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