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疗养区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20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和乙方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及海南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
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批阅乙方施工施工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 B 级配电箱
并对乙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根据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有权对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及海南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法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
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 B 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