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新华国旅网络旅游中心合作协议 甲方: 北京新华国旅网络旅游中心 许可证号: L-BJ-GJ00002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发国际入境旅游市场,达成如下协议: 一
旅游产品开发与营销1
乙方负责本地区旅游产品开发1)乙方在每年年初及时向北京新华国旅网络旅游中心提供地面旅游服务报价协议及酒店房价
在年中若市场有变化,乙方需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新的价格信息
2)每年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推广当地产品路线
3)乙方有义务随时向北京新华国旅网络旅游中心提供当地产品开发和相关的旅游信息资料
尤其,乙方需及时向甲方采购部重点提供以下旅游信息: a
当地特色旅游资源
当地主题旅游
导游增加的额外旅游项目(导游加点项目)
新的餐馆,新的购物点,新的景点,新的酒店
4)北京新华国旅网络旅游中心拥有使用由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等各项所列的资料的权利
乙方应保证所提图文资料为景点提供的宣传图片或乙方员工自行考察拍摄
乙方提供的资料等,不涉及版权问题
甲方负责乙方旅游产品的最终研发和营销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或相关旅游信息,研发最终推向市场的旅游产品
2)甲方根据市场定价
3)甲方负责产品的市场营销
甲方向乙方提供负责产品研发和产品采购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营销业务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旅游服务接待(产品生产)要求与标准1
乙方负责本地旅游接待服务1) 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责任保单》的复印件等法律文书,以备甲方进行接待资质审核
2) 假如以上信息发生变更的, 应在次日立即书面通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