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神州姜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24- 生姜无土栽培基地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位置: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北凌家院村东河滩地块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第 1 页/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东神州姜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包方: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进展区王家庄街道北凌家院村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山东神州姜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改善种植模式、减少农业污染、带动当地农户致富、更好的利用土地,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已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将位于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进展区王家庄街道北凌家院村面积 44 亩(具风光积、位置以合同附地块图为准)河滩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 2.承包形式: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30 年,自 2024 年 5 月 01 日至 2047 年 4 月 30 止。 四、 承包金、地上附着物赔偿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400 元不变。 2.合同生效且甲方将土地经营权移交乙方后,乙方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前即支付第一笔土地承包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前支付第二笔土地承包款 万元给甲方;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前支付最后一笔土地承包款 万元给甲方,至此合同期内承包款付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 2 页/共 4 页 山东神州姜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应用。 4.根据合同约定,保证水、电、通往承包地的道路畅通,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5.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不得调整承包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根据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根据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3.乙方可在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