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部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 、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 6m以内编制。 2.本分部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用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稀粘或易流者,为淤泥或流砂。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分部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 30cm ,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 150cm 。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 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体积(其余桩种不扣除)。因打桩挤密土壤而不得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按实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21m 计算。 二 、机械土石方 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 5%时,先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5~10 15 以内 20 以内 25 以内 系数 1.75 2.0 2.25 2.50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挖土方工程小于 1 万立方米时,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挖土方工程量在 1 万立方米以上是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机械不能施工部分(如死角、修边等),则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5。 5.机械挖湿土时,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