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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会计要素的比较与建议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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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会 实 务 】 会 计 要 素 的 比 较 与 建 议 一 、 我 国 新 旧 准 则 会 计 要 素 比 较 ( 一 ) 资 产 要 素 的 比 较 旧 准 则 的 资 产 定 义 是 : “ 资 产 是 企 业 拥 有 或 控 制 的 能 以 货 币 计 量 的 经济 资 源 , 包 括 各 种 财 产 、 债 权 和 其 他 权 利 ” ; 新 准 则 把 资 产 定 义 为 :“ 资 产 是 指 过 去 的 交 易 、 事 项 形 成 的 、 由 企 业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 预 期会 给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资 源 ” 。 新 准 则 强 调 了 资 产 的 三 个 特 征 : 1.过 去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形 成 的 。 2.必 须 由 企 业 拥 有 或 控 制 。 3.预 期 会 给 企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 旧 准 则 把 资 产 划 分 为 流 动 资 产 、 长 期 投 资 、 固 定 资产 、 无 形 资 产 、 递 延 资 产 和 其 他 资 产 等 六 大 类 , 并 根 据 其 分 类 分 别 定义 、 解 释 和 说 明 ; 新 准 则 删 除 了 资 产 分 类 的 内 容 , 该 内 容 由 各 相 关 的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做 出 规 定 。 旧 准 则 对 如 何 确 认资 产 没有 规 范; 新 准 则 则 作出 了 明 确 的 资 产 确 认标准 , 即在满足资 产 定 义 的 同时应满足: 1.与 该 资 源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可能 流 入企 业 。 2.该 资 源 的 成 本或 价值能 够可靠地计 量 。 只有 既满足资 产 定 义 又同时满足确 认标准 才可确 认为 资 产 ,并 在资 产 负债 表列示。仅符合资 产 定 义 但 不 符合资 产 确 认条 件 的 项 目 ,不 应列入资 产 负债 表,可在附 注 中 做 相 关 披 露 。 变 化 后 的 定 义 从 理 论 上 保 持 了 与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的 一 致 性 , 高 度 概 括 了资 产 的 基 本特 征 。 尽 管 两 者 都 认为 资 产 应为 企 业 所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 但两 者 阐 述 的 重 点 却 不 尽 相 同, 新 准 则 强 调 了 资 产 的 形 成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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