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 投标报价(**% )(货物类价格分不低于 30 ,服务类不低于 10 分
)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价格权重× 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 技术部分(50% )50 1
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0 分
加分条款:2
1投标货物相应技术参数高于招标货物实质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要求的每条可加2分
2投标货物相应技术参数高于招标货物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 *)号标注的部分】 要求的每条可加2 分
3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非( *)号标注的部分】 高于招标要求的每条可加 1 分
3 以上三款总加分不超过20 分
扣分条款:3
1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 )号标注的部分】 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3 分,扣完为止
2一般性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 *)或(※)号标注的部分除外】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起评分中扣除 2 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 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3 商务部分售后服务(11% )11 1
售后服务机构设置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投标人)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得 2 分
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根据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齐全程度、专业是否对口以及人员的职称学历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2 分,良得1
5 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 分;3
售后服务机构装备根据为满足售后服务所配备的装备情况提供所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