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经销商合作协议甲方: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 共同发展的原则和共同开拓市场的意愿,经友好协商,就经销商授权与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经销的产品本协议授权经销的产品为:第二条:经销期限与类型1、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2、代理类型:指定经销商第三条:经销授权地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经销产品的指定地为:第四条:授权内容甲方在提供技术支持的基础上,予以乙方正式的授权认证,并授权乙方:1、负责授权经销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的销售业务。2、负责授权经销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的宣传促销。3、负责授权经销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的售后服务。第五条:乙方的职责1、乙方负责在制定经销区域的销售工作,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销售业务情况。2、乙方应熟悉产品的技术性能,积极配合甲方在经销区域的其他品牌宣传工作,积极在经销区域内拓展用户,以使安东品牌能有效地统一起来。3、及时转送我公司给用户的报价单和用户给我公司的定单。4、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5、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用户投诉处理和解释工作。6、在协议期内,用户有正当理由要求退货时,可要求甲方必须接受并返还相应货款。第六条:经销业务的要求1、乙方应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购买甲方产品不低于万元(不含税)。2、乙方在开展业务时的产品报价必须接受甲方的审核。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自行签订与销售产品相关的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 ,否则,一切责任自负。4、甲方在乙方经销的油田内开展非授权产品的销售业务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第七条:保证不竞争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更不得制造、销售、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不论是新的或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乙方不能经销其他类似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在本协议终止的三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第八条:保密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不得泄露甲方的产品价格、技术资料等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第九条:经销价格、结算方式1、经销价格:即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的最低产品定价(见下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单位经销价(元)建议零售价(元)1 2 3 4 备注:以上价格不含17%增值税,含运费。2、结算方法:甲方全额收款后发货给乙方。第十条:经销商的资格审核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