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93 (2002 年版)《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讨论稿)第一步,确定人口容量可行性较强的方法有如下几种:1 人口容量 = 建设用地面积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值2 人口容量 = 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总面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 人口容量 = 规划范围内的居住建筑总面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4 土地承载力法根据建设用地潜力和有关人均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tttlLP/(式中: Pt——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Lt——根据土地开发潜力确定的预测目标年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lt——预测目标年宜采用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5 环境容量法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生态用地总面积,选取适宜的人均生态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tttsSP/(式中: Pt——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St——预测目标年生态用地面积;st——预测目标年人均生态用地面积
第二步,根据人口容量确定所需的配套公建,配套绿地查《居住区设计规范》 ,有千人指标控制的计算方式
第三步,依据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核算各项指标
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1住宅用地 (R01) 50~60 55~65 70~80 2公建用地 (R02) 15~25 12~22 6~ 12 3道路用地 (R03) 10~18 9~17 7~ 15 4公共绿地 (R04) 7
5 ~18 5~15 3~6 居住区用地 (R) 100 100 100 表 3
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 人)居住规模层数建筑气候区划I 、II 、VI、VII III 、V IV 居住区低层33~ 47 30~43 28~40 多层20~ 28 19~27 18~25 多层、高层17~ 26 17~26 17~26 小区低层30~ 43 28~40 26~37 多层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