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案例 1:某港口码头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业主即委托一家监理公司协助业主完善和签订施工合同,以及进行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工程师查看了业主(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草拟的施工合同条件后,注意到有以下一些条款
1、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
检验假如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假如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应予顺延
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
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 7 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 24 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请逐条指出以上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并提出应如何改正
案例 2:某外资大型商业中心工程项目业主 A 与某一级施工企业 B 和某甲级监理公司 C 分别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工程开工后发生了以下一些事件
1、(事件一)在修建国际商品展销中心工程的基础施工中,由于班组违章作业,出现使已经过监理人员检验合格的基础钢筋位移质量事故,在浇注混凝土不久后,被监理方发现及时口头指示后书面通知承包方立即停工处理和整改承包方按监理方指令执行,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整改完成后,经监理方重新检验确认合格后,指令复工,继续进行基础混凝土施工
由此造成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