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业主或房屋承租人): 丙方(装饰装修企业): 为法律规范住宅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建筑法》、《物权法》和国务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达成本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房屋所有权证(或其它合法有效凭证)编号: 房屋位置: 建筑面积 二、装修申报:(一)工程开工前由乙方到甲方领取《住宅装修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二)装修人为非业主的房屋承租人,应出具征得业主同意的装修书面材料,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乙方在办理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乙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乙方和丙方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须为合肥市城乡建委和市工商局监制的示范合同复印件); 3、丙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进肥企业《合肥市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丙方提供的平面设计方案(须加盖合肥市住宅装饰设计师准入图章);5、丙方提供的合肥市住宅装饰项目经理准入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装修审批:(一)甲方在受理乙方完整申报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无问题的,立即签订《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签发《住宅施工备案证》
对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进肥登记备案证》的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对装修申报资料不全的乙方应按要求进行补充,重新提交审批
丙方应在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取得《住宅施工备案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二)丙方签订《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后,应将参加装修人员的名册和照片提交甲方,凭有效证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
四、装修禁止行为:(一)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