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流动配置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
1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公司员工流动配置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挖掘人力资源潜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进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2 员工流动配置基本原则及要求2
1 员工流动配置工作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各部门及员工应从公司全局出发,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
2 员工流动配置要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必须符合公司定员管理和岗位管理要求
3 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规定需要回避的应主动回避,同时坚持干部亲属回避制度
4 员工流动应以各单位劳动定员计划为依据,从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在有利于生产进展、有利于稳定队伍的前提下,坚持宽出严进,严格控制调进员工的数量、质量
5 员工调进、调出本单位,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建设和进展的需要,制定公司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和中长期劳动用工规划,及时补充新员工
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并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考试考核、面试、公示
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择优录用
必须坚持有利于公司生产需要的原则,积极引进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重点引进讨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
5 安置退役军人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生产建设需要,经综合平衡确定所需人数后上报(集团)公司,并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人数制定安置方案
7 因其他原因需调进员工的应优先考虑生产骨干(公司级以上的劳模、标兵、技术带头人、技术拔尖人才、技术能手等)的配偶及子女和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并适当照顾有特别困难的员工
8 员工配偶及子女在本市辖区工作的不予调入
9 公司级以上的劳模、标兵、技术带头人、技术拔尖人才申请调出公司,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尽力挽留,避开人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