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业规划及招商(销售)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广西怀瑾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万良路市场”项目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商业规划、招商代理及销售使用权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委托项目标地一、项目名称:万良路市场二、项目位置: 三、协议招商(销售)面积本次委托的标地项目为农贸市场,招商范围为市场一至三楼。第二条: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以项目名义对外从事招商(销售)和宣传推广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的商业规划和招商代理及项目使用权销售服务。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一、商业中心的定位、规划顾问1、市场定位、功能定位、主题定位、经营方式定位、形象定位、价格定位、业态定位规划2、物业规划、配套设施建议及咨询3、业态、业种布局规划建议4、一次装修设计和施工建议、咨询5、外立面处理、商铺设计及面积配比建议二、招商(销售)代理1、招商(销售)机构及体系建立、培训2、招商(销售)现场的包装建议3、整合推广策略和广告策略文案的撰写工作4、《招商(销售)说明书》、《招商(销售)画册》及方案的撰写5、租赁、联营、客商的招商6、主力店、次主力店以及各商业大类品牌的招商第四条:合同委托期限一、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后确定是否续约。二、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乙方需 5 个工作日左右派驻工作人员到岗位开展工作。第五条:招商(销售)基数和租金均价的确定一、招商(销售)基数为:在本合同终止时,委托招商(销售)总面积: 招商总面积 80%以上(含 80%),并在 201 年 月 日进场开业; 一层销售总面积达到 70%以上(含 70%)。二、月租金基价为(按建筑面积计算):(一)街铺及均价: 元/㎡。(二)商场二楼租金均价: 元/㎡。(三)商场三楼租金均价: 元/㎡。三、工作目标:(一)在 201 年 月 日前招商完成 50%客户签约。(二)在 201 年 月 日前招商完成 80%客户签约。(三)在 201 年 月 日前(项目工程建设至正负零)完成前期工作并开盘销售。第 2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甲、乙双方费用分担部分一、开业策划推广费和活动费用由甲方出。二、甲方支付招商(销售)所需的广告推广费用。三、乙方负责招商(销售)人员工资、福利。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