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 公司订立的2024-2024 年合肥电信第三方基站配套设施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商务定价协议》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商务定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 】年【 】月【 】 日由以下双方在【 】省【 】市订立。(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住所位于长江西路 225 号, 法定代表人为 XX。(2) 【 】公司, 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或“XX 公司”),住所位于 XX,法定代表人为 XXX。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双方经友好协商, 对塔类产品及服务产品的起租及结算作出如下约定:第一条 塔类产品及服务产品的定价根据本协议附件 1 《产品目录及定价》执行(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1)。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应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塔类产品和服务产品签署《基站配套设施租赁服务协议》。第三条 双方对于塔类产品及服务产品目录和定价的约定,均以本协议为准, 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此进行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商、约定和安排。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应继续根据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或安排执行。第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第五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而成, 一式陆(六)份,双方各执叁(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 】公司签署的《商务定价协议》编号:【 】的签字盖章页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附件 1:产品目录及定价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1:产品目录及定价说明:1、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由 【 】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塔类产品、服务产品定价。2、生效时间 本附件与《商务定价协议》正文的生效时间相同。双方对于塔类产品及服务产品目录和定价的约定,均以本附件为准,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此进行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商、约定和安排。本附件生效前 【 】公司已交付并提供服务的产品,根据双方附属地市公司确认的服务起始日及本附件进行追溯调整。3、其它说明 【 】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不在定价公式中体现,由 【 】公司自行承担。一、塔类产品(一)新建塔类产品1.产品目录及基本产品单元标准配置(1) 产品目录【 】公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