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广丰区月兔广场地下商场商铺租赁合同书商铺号: 姓名: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 铺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甲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一、商铺及柜台的坐落、面积及用途: 1、区位: 区,铺位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人防使用权证》上标注的面积,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费及管理费根据该面积计算。2、乙方所租赁的商铺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二、租赁期限租用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租金、物业费及空调费等相关费用收取1、每平方米月租金:人民币(大写) ( ¥ 元),2、年度总租金:人民币(大写) ( ¥ 元),年度总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是指租赁商户对在商场经营过程中的保证,比如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对所经营的商品的质量保证、对设备设施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缴纳费用的保证。2、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000 元。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在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 30 日,甲方不计息如数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五、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1、乙方需要装修自己承租的商铺,装修的材料和效果符合商场所要求的标准。2、甲方将商铺或柜台交给乙方后,装修及修缮由乙方自行承担,其经营状况也与甲方无关;租赁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乙方装修后镶嵌装上建筑物结构内的设备、附属设施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装修改造的费用甲方不予补偿。3、在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平常使用安全管理法律规范》对工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申请、装修效果图及用料须经商场业委会和商场审核批准后乙方方可进行装修。乙方铺内如建有防火门及消防栓不能正常布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经营,而商场必须遵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管理,以确保防火门畅通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支持商场的管理。商场里带有通风、风机、空调、消防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