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招商合同甲方(出租方):甘肃嘉峪关水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嘉峪关市讨赖河北岸休闲商业街店铺招商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嘉峪关市讨赖河北岸休闲商业街,出租房屋分别为 14 — 2# 、 15# 、 16# 、 17# 楼 ,总计建筑面积 993
74 平方米,室外平台面积 1069
35 平方米,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之条款,将商铺所有固定装置、设备、等租赁于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1.租期为 5 年 6 个月 ,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止
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或破坏商铺结构及配套设施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3)乙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不按双方约定期限缴纳房屋租金,水、电、暖气费的
3.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随行就市)
三、押金、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房屋租赁期限:乙方在 2017 年 5 月 1 日承租,免一年半房屋租金,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 日—2018 年 10 月30 日
2.订立本合同后 3 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房屋装修押金款¥ 5000
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房屋装修结束后,乙方未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外部原有效果,并及时将装修垃圾清运后,甲方将全额退还
3.房屋租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