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铺租赁合同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甲方商铺从事经营的有关事宜,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出租商铺出租人将其所拥有经营的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 6 号楼西北侧平方 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予承租人经营,经营范围为:
乙方如需变更经营类别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1
租凭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
首期租金应于 年 月 日以前付清,计 元整,大写
甲方一次性提供给乙方装修期和优惠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正式计租期从 年 月 日开始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1
租金实行年付制,租金标准为 元/年,大写
以后每期租金应于上期租凭满之前 30 日缴纳(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汇出日为支付日)
租金仅指承租方按本合同规定缴付的商铺的费用,不包括市场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以及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
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租金的 1%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10 天的,则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逾期缴纳租凭费用后,并不免除承租方的预期付费责任
租金的递增方式: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合同时,将根据国家每年的宏观经济状况、当年的市场情况及其它相关因素确定递增比例
第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时间自 年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保证金1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时,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相关规定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保证
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的情况时,且经甲方督促后任无改正而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