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代理委托合同(非独家)甲方: 地址:乙方: 地址:甲方拥有的物业位于 ,物业名“ ”(以下简称“该商铺”)。甲方委托乙方,为该商场的 商铺的租赁提供招商代理的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约定如下:1.定义“该商铺”是指该 ;“租户”是指已签订意向书或正式租赁合同的单位;“准租户”是指有意向租赁该商铺的单位;“正式营业”是指租户装修完毕,在租赁合同约定的营业时间持续营业一个月不间断。2. 委托事项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条款委托乙方,为该商铺之租赁代理(非独家),乙方须履行本合同内所述职责,并须遵守甲方所制定之方针政策。如该商铺于本合同期内租出,则甲方须按本合同第 7 条向乙方支付专业费用。3.合同期限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该商铺的租户正式营业后一个月止,最长不超过 2024 年 月 日。延长本合同期限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4. 甲方权责4.1 向乙方提供商场资料,包括品牌、楼层介绍,以及房产现状等。4.2 乙方向甲方推举品牌租户 ,并出具该品牌租户之独家代理委托书后,甲方不可经其他中介代理或其它渠道向该租户出租该物业商铺。4.3 甲方对承租品牌租户的租约条件(品牌、店铺位置、面积、租金水平、优惠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件及合约年限等)拥有完全决定权。4.4 甲方除应付委托期内乙方推介成功产生的佣金外,不承担其他费用。5. 乙方权责5.1 负责开展及跟进租户,并向甲方提供合适租户资料。5.2 应甲方要求,提供业务开展情况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与品牌租户的谈判进程及可能的租金情况。协助安排甲方对所推举的品牌租户进行现场勘察。5.3 协调并落实租赁条件,协助甲方完成承租意向书的签订和正式租赁合同的签订。5.4 乙方在代理工作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状况向品牌租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5.5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品牌租户签订生效合同或做出具法律效力的承诺。6.客户登记准租户需登记于《准租户登记册(“登记册”)之上,该登记册由乙方定期更新并由甲方保管。准租户须经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确认其名称及联系人,并证实乙方已向该准租户正式推介或已安排看楼,才可由甲方登记于登记册内。7.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7.1 服务费用:经乙方推介成功签约,乙方有权按品牌租户与甲方租约首月租金的金额收取佣金。7.2 支付方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