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李佐潮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受让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丙方(监管方):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 38 号一栋 6 楼为进展生产、搞活经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合法有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转让标的: 1、位置与面积:土地使用权位于肇庆市高要迎宾大道坦场管理区大田开发区路段,宗地编号为 010124095,面积为 2370 平方米,范围 (附图)。 2、土地所有权性质为 ,建设用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为 ,使用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上述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二、价款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为捌佰伍拾叁万贰仟元(本价款含一切费用,甲方实收柒佰伍拾万元)。2、支付方式:乙方于签订合同当天,将人民币伍拾万元转账到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账户: ,作为定金。本合同签订后 日后,乙方将预付款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00 元)转账到由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代为托管。甲乙双方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方将尾款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00 元)转账到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账户中。甲乙双方持有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签订转账确定书,由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将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3、如补缴土地出让金,由甲方负责补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证照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转让定金及其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款。2、协助乙方办妥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完成前,如存在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以及各项债务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关价款。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项目报建程序由乙方负责。3、甲方没有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首期转让款,土地使用权仍属于甲方,乙方不能将该宗土地转让他人或用作抵押用途,如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未能支付转让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