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李佐潮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受让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丙方(监管方):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 38 号一栋 6 楼为进展生产、搞活经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合法有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转让标的: 1、位置与面积:土地使用权位于肇庆市高要迎宾大道坦场管理区大田开发区路段,宗地编号为 010124095,面积为 2370 平方米,范围 (附图)
2、土地所有权性质为 ,建设用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为 ,使用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上述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
二、价款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为捌佰伍拾叁万贰仟元(本价款含一切费用,甲方实收柒佰伍拾万元)
2、支付方式:乙方于签订合同当天,将人民币伍拾万元转账到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账户: ,作为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 日后,乙方将预付款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
00 元)转账到由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代为托管
甲乙双方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乙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乙方将尾款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
00 元)转账到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账户中
甲乙双方持有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签订转账确定书,由广东西江律师事务所将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如补缴土地出让金,由甲方负责补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证照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转让定金及其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2、协助乙方办妥上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完成前,如存在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以及各项债务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