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合作使用权合同书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与乙方合作投资开发,现就具体合作方式及开发所产生的效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合作方式1、土地位置: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石龙仔社区大笼肚山地。2、土地面积:现依据测量初步结果为 亩,附测量报告。(土地面积如有增加或减少以双方认可正式测量报告为准。)3、土地现状:山地/地面上种有果树(主要荔枝树)及村民宅屋 4处;地下无任何设施和隐蔽工程,道路通至土地边缘。(附照片显示现状)。4、土地手续:该土地属甲方集体所有无异议,但未办理任何土地开发使用手续。5、土地使用期限:本合同合作年限为 年整,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划分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如乙方按政府要求办理开发手续,则按国土规定享有相应使用年限。6、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合作,则须提前 6 个月书面对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3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协商续签合作合同。第二条 土地开发须缴纳费用及计算办法1、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山地范围内一切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款由乙 方负责支付,补偿标准按签订本合同时评估公司评估价为准。但甲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负责与地面种有果树业主谈判协商补偿青苗费标准,三个月时间内处理好业主一切事务,并交付乙方开发。乙方与甲方双方合同签订后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2、乙方负责出资将山地平整及负责道路排水、排污、供水、供电和市政设施,甲方不负责开发土地的平整道路、排污、水电、市政设施等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开发过程中周边畅通及协调供水、供电等顺利施工。甲方保证在土地平整、建筑物建设等方面遇到不可预测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协调解决。3、所有开发平整完成的土地,乙方占开发土地面积的 70%,甲方占开发土地面积的 30%,甲乙双方占地具体位置与边界,经双方协商后委托测量公司将相应位置与边界经制成图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4、开发土地平整后,归乙方使用的土地,无论是自用、出租、转让等形式。甲方保证配合乙方办理土地手续所需的一切资料;保证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手续及各相关事宜,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5、乙方占有的开发土地,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