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 地 承 包 协 议甲方:新都区新繁镇白璧村村民委员会乙方:成都君林花卉专业合作社为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现乙方决定承包甲方土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承包耕地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集中成片耕地 70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种植,土地承包费按 1000斤大米每亩/年计算
但乙方最终必须保证 1200 元/亩价格保底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水源,园区内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决定安排
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村民
3、乙方在所在承包范围进展花卉种植及观光业
4、乙方在承包耕地范围内享有土地使用、生产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在承包期内,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5、若有国家相关对农业性政策扶持,甲方应竭力为乙方争取
6、甲方应保证乙方在 9 月份进场前地面附着物的清场
二、承包年限及起止时间:1、本协议承包期为 18 年
2、承包时间从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止,如继续承包,经双方协商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承包期满,若乙方不继续承包,乙方负责清场,以农户基本接受为准
如若不能还耕,甲方将有权处理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地面附属及建筑物
3、付款方式及时间:每年的 9 月 30 号前以现金的方式付清次年全年的租金
大米的价格以当年九月中旬市场中等大米价格计算,(注:可参照郫县地方政府指导定价
)三、违约认定及其违约责任:1、在土地承包期内,除遭遇不可抗拒因素和国家政策规划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该协议,否则视为违约,不可抗拒的因素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2、乙方不按本协议认可的经营范围运作和不按时交足承包费视为违约
3、若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由此带给乙方的一切损失,若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的违约金按乙方违约的承包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