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职员工培训服务协议书甲方: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住址: 号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培训电子商务人才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培训服务事项甲方根据公司进展的需要,同意为乙方出资参加由单仁资讯组织的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培训课程,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按双方约定回到甲方指定岗位继续工作,由甲方提供设备人员,乙方根据所学知识灵活运用组织成立电子商务部门,让公司产品在网络平台有效的推广,确保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第二条 培训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及方式:2024 年 05 月 15 日-2024 年 05 月 14 日,间断式全脱产带薪培训。 (二)培训地点:中山市单仁资讯培训机构第三条 培训目的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乙方全方位了解电子商务运作理论基础知识,拓展视野与更新电子商务运营理念,提高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快速组建电子商务部,全面培训电子商务部工作人员,以推动公司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的速度,确保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第四条 培训效果与要求培训结束时,乙方须保证达到以下水平与要求:(一)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教材资料(书籍或 U 盘等);(二)甲方提出的培育目标:组建至少四人团队的电子商务部,并有效运作电子商部,包括团队建设与培训,电子商务实务运作。 第五条 培训服务费用的支付 乙方培训费、赴外地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按以下两种方式支付: (一)培训期间所产生的相关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销,如餐费 15 元/餐、交通费、住宿费凭有效当次票据进行报销,本地与外地培训均适用之。 (二)培训费由甲方以合同的方式与单仁签定,并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 29800 元,其他产生之费用由单仁资讯等相关培训机构所开具的收款凭证,且经双方核实后计算。第六条 服务期限 乙方保证培训后必须在 光电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服务三年。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为:从培训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即 2024 年 05 月 15 日-2024 年 05 月 14 日。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在约定范围内提供有薪培训机会、以及相关差旅费用; (二)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三)在组建及运作电子商务部期间,乙方需提供书面的运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