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方:沈阳浅草绿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五)期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地下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地下车位的位置、面积、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下车位位于 浅草绿阁( )期 ( ) 号地下车位 2、车位面积约 平方米(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第二条 双方提供的有效证件乙方应提供车主身份证、车辆保险、行车执照复印件,经甲方核实无误后存档,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业主提供的有效证件需真实、有效,如乙方提供的车辆资料有虚假情况,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其他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应负损害赔偿、消除不良影响等责任,如导致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在乙方租用该车位期间,因不可归责甲方的原因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相关费用根据实际使用量结算,租金根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根据整月计算多退少补
2、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园区内车辆管理规定、按车位号停放车辆,不得给停车场内其他业主造成停放影响
如乙方未按位停车,或在车位租赁期满时,经甲方已实行本合同约定的通知途径,仍未能与乙方取得联系,甲方有权将此车辆拖走而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由此拖车行为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甲方只负责提供租赁车位及负责地下停车场内土建和基本设施的维修维护,不负责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险和保管等事宜,车辆的丢失和损坏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假如在租赁期间,此车位出售,则乙方需无条件腾出车位,由甲方安排调换至其他车位或双方协商根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