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 州 市 旅 行 社 国 内 旅 游 地 接 业 务 委 托 合 同 示 范 文本甲方(组团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组织的国内游团队,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组团地接业务而往来的电子信息及传真件属于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条 甲方按计划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和行程安排,为旅游团安排旅行游览活动。第三条 甲方应在旅游团出发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预报计划;乙方接到甲方预报计划之日起2 天内予以确认,并将相关费用以单列的形式提供给甲方,如住宿、餐饮、门票、交通等费用。甲方旅游团出发之日3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下列资料:接待标准、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单、所需房间数、航班(车次、船次)。甲方增加团队,应在出发前提前3 天将资料报乙方,由乙方按计划落实各旅游服务项目。第四条 在旅游团游程结束后,乙方应于一个月内把团队结算单原件盖章后寄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在7 个工作日内将团款结清。乙方在收到团款后的7 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将顺延下一团队的团费支付。团队团款的结算不超过三个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团款结算滞后,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团行程延误、更改、取消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接待标准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团提供服务,乙方应当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经济损失。 如因乙方原因变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乙方必须委派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提供服务。乙方导游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约定的商店购物或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导游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参加非旅游合同约定的自费项目。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者安全。乙方应保证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服务供应商具有合法资格、资质(由甲方直接采购的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旅游团搭乘飞机、轮船、汽车或在饭店、餐厅等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损害,如不属乙方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条 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向旅游者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