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培训讲师合作协议书甲 方:乙 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作开展培训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事宜:甲方邀请乙方担任甲方特聘高级讲师,为甲方客户提供内训;二、合作期限:2024 年 5 月 27 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期限壹年
三、费用标准:5000 元/天
四、甲方责、权、利:1、甲方为乙方提供往返机票、食宿等
但不负责在此培训期间的乙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安全事故;2、甲方派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对接工作,负责内训所须物资的采购与准备工作,须禁止甲方客户拍照、摄影、录音等;3、甲方须根据学员的男女比例、人数、文化层次按乙方要求配齐助教,以便乙方内训工作的开展;4、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主推乙方课程,甲方每主推十场乙方内训,乙方可免费为甲方员工提供一场内训
以此类推;5、甲方在客户账款到位后一周内须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将当次的内训费用转账给乙方
五、乙方责、权、利:1、乙方在得到培训信息后须安排好时间,按时、准点赶到甲方培训基地开展内训
如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内训无法进行引发客人投诉致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培育合格助教;3、乙方须高度保证培训效果,客户满意度须达到 95%以上;4、乙方在授课过程中,不得涉及政治、宗教、民族、性等敏感问题
六、其他:1、双方确认,本协议全部条款经双方仔细斟酌而订立
协议未尽之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作为协议附件;2、因客观之不可抗力而发生取消或调整事项(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双方免责
3、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之中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