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贵梧高速 2#沥青拌合站堆料区跨度分别27m、20m、15m 的雨棚设计、制作、安装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及生产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双方签订建筑工程专项承包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料场堆料仓雨棚 ; 2、工程地址:桂平市石龙镇桐柱江村原老钢厂区域;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乙方提供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图纸,并对所用材料使用部位、材料规格型号、钢材材质厚度等做详细说明,并由乙方自行下料、制作、安装
承担建筑物含预埋件及正负零以上部分,并保证甲方使用功能;2)、含施工人员的工资、保险、差旅、食宿、双班作业费;3)、乙方在签约后两天内呈报施工图给甲方审核,含立柱、屋架、屋面瓦、排水沟等用材及排水管安放位置
第二条工程期限: 总体要求: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开工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止完工
具备施工条件的石灰岩所在区域 5000m2雨棚要求开工后 1个月内完成
第三条质量标准 确保交工一年内安全使用,不被八级以下台风等自然灾害刮倒,保证构筑物施工质量
第四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单价: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按投影面积计量),此单价不含税费、基础、水电费、检测费
工程总造价=实际完成雨棚平方数*综合单价 第五条 付款办法 材料到场付款 20%,工程完工验收付款至 70%,验收后三个月再付款 25%给乙方,剩余 5%待工程验收满 8 个月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 因此造成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