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墙涂料工程分包合同承建方:广西凯丰房地产凯丰有限公司(武宣分公司)(以下称甲方)承包方: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公司(武宣分公司) (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凯丰世纪广场工程中的外墙涂料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
为了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条款,沟通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凯丰世纪广场工程地点:广西武宣县二、承包工程内容及单价: 1、按工程量单价包干方式; 2、工程价:竹架 10 元/㎡、外墙人工 13 元/㎡、墙漆 元/㎡;三、工程期限:施工日历天为 15 天
1、计划开工日期:2014 年 7 月 15 日
2、完成日期:2014 年 8 月 1 日
四、工程质量目标:县优良工程
以上综合包干单价中包含各种税费(均含、规费、保险费、劳保福利、利润、管理费、施工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材料费、试验费、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测试、管理、清洁、产品维护、验收、保修等)以上单价在施工期间不受政策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为包干单价,不做调整
五、工程量的计量: 按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现场测量计算为准
六、付款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付工程款 80℅,20℅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七、工程要求: 1、质量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范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2、工期:按工程部要求工期完成
3、安全: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频繁率控制在 1
5℅以内,达到《安全事故标准化施工》
乙方必须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施工要求:特别工种持证上岗,完全防护用品自行准备,且必须有安全使用许可证,合格证等,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如违章作业,乙方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