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密协议甲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相关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合作伙伴信息、国外客户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实行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 合作伙伴信息指与甲方在业务进行过程中有合作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比如船公司、货代公司以及海关等政府机关。 3 国外客户信息是指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往来的国外客户的信息。4 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合作商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等销售和经营信息。5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酬劳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保密义务人应提高保密意识,防止过失泄密。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 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 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或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允许不得将公司文件材料带出公司之外,如遗落洗手间,如无使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