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 职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甲方经交通厅驾驶员培训处和昭通市运政驾培科批准成立
甲方的合伙人及投资人经多次会议讨论决定,决定将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将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一事,经甲方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为此,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承包的相关手续
甲方保证将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承包给乙方的合法性
二、甲方负责提供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合法资质给乙方
并保证乙方享有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合法资质的使用权
三、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招生点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有权过问学员的实有报名人数
四、在承包经营管理期内,乙方对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内,大关县恒安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建设、车辆的投入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其收益和风险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六、双方约定承包期为捌年,即从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约定由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
八、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的时间和方式:九、承包合同签订履行之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合法证件为:1、办学许可证,2、非企业法人代表登记证,3、道路经营许可证,4、企业代码证
以上手续由甲方保管,但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的正常使用,在承包期内,乙方按时进行年检和审验
十、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违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