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录入标准*纳税人名称纳税人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为准;若两证均无的,以批准设立机构证明或文件上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录入纳税人英文全称,据实录入。*组织机构代码按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登记注册类型指纳税人的经济性质,在下拉菜单中进行选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核发营业执照的,以营业执照为准,由其他部门批准设立不需要营业执照而核发其他许可证照的(如学校,各类社会团体等),选择“非企业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统一为4301+**(“**”表示各县市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去掉代码中的“-”)。系统内不能重号,若出现重号情况,则可在后面加-1或-2„加以区别。*开业(设立)日期 按照工商登记证件上的信息录入,如无工商登记证件,按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有效期起始日期录入,若两证均无,据实录入。*批准设立机关需工商注册的纳税人填写“工商机关名称”;不需工商注册的纳税人根据批准文件填写批准设立机关名称。*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根据纳税人批准设立机关的证明文件名称或文件号据实录入。*生产经营期限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核发营业执照的,以营业执照为准,由其他部门批准设立不需要营业执照的,以批准设立的证照或文件注明的期限为准,没有注明期限的,填写为“长期”。如营业执照注明生产经营期限为“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至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则录入“20100119-20200119”,不能录为“十年”。项目登记也以营业执照期限为准。*证照名称有权批准设立的部门核发的设立许可证照名称。在下拉菜单列表中据实选择录入,如下拉菜单列表中没有相关证照名称,据实直接录入。*证照号码批准设立部门核发的设立许可证照号码(如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址指纳税人(或总机构)工商注册地址,详尽到街道门牌号。有工商登记证件的,必须与工商证件上的信息一致。*经营地址指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地址,详尽到街道、门牌号。(如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则录入注册地址,如不一致,则按照实际经营地址录入,签订了房租合同的,按合同记载地址录入。)税务登记信息采集录入标准注:带*号为必录项一、单位纳税人登记信息1.基本信息* 邮编和联系电话据实录入。* 核算方式指纳税人是否单独核算经营成果。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选择“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或“非独立核算统负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