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劳务分包合同甲方: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陕西腾达装饰工程有限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承包工作内容工程名称:陕西原点古镇灯都城1.1工程地点:咸阳市泾阳县高庄镇1.2建设单位:陕西原点古镇灯都城城置业有限公司1.3 建筑面积:74315.63㎡1.4结构:框 架 结 构1.5 工程概况: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面积约 20000平方米,结构墙外贴 65 厚 B1 级 EPS 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饰面层为仿石漆涂料。1.6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含材料费、人工费、电动吊篮租赁费、工具费等,不含税费)。1.7分包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甲方确定的外墙保温和外墙涂料。1.8 工作内容:外墙保温体系及涂料饰面工程施工并通过验收(消防及节能验收、拉拔试验)直至交付使用、负责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包含材料进场复检、样板制作、人工、机械设备、材料、维护、缺陷修补、垃圾外运等所有工程。外窗滴水线条的施工。2第二条工期要求本工程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包工程竣工,共_____日。第三条工程质量3.1 达到合格标准,确保达到国家规范验收标准,且满足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3.2 质量标准:合格。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4.1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确定结算单价:建筑面积综合单价计价法:保温工程(65mm厚 B1 级 EPS 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及仿石漆涂料面层综合单价为_____元/㎡;上述单价不含税费、不开发票,如需开发票另行计算。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受市场影响或政策调价而调整单价。4.2 工程量计算及确认规则:根据定额计算规则,按实际计算。第五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5.1 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1)每完成两栋楼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结算第一栋楼工程造价的 80%,以此类推。(2)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工程整体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决算完成后再支付5%;剩余5%质量保证金自完工之日起一年内付清。5.2 工程竣工结算条件:(1)分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2)乙方工完场清,其施工区域清理干净,工人全部退场;(3)其他条件:\。35.3 工程竣工结算条件满足后,乙方在7 日内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