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田租赁合同甲方:兰溪市水亭畲族乡周邵汤村 村民乙方:水兆华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自己承包的地块大田进行有偿出租给乙方挖塘进展养殖业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租用期限为二十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二、每亩大田每年租金 元,今后不论物价升或降,该租金均不变。(出租大田面积及租金详见附表)农业税、教育附加费、国家定购任务、水费及上交村、乡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三、付款方式:先付后用,即在前一年的公历十二月三十日前付清下一年的租金,一次类推。四、乙方按每亩大田交 350 元押金给甲方保管。合同期满,若乙方不履行恢复大田基本原状的义务,则该押金不予退还给乙方,由甲方用于恢复大田费用。五、乙方养殖需要用水,以原甲方农田灌溉范围为准。六、租田期内因国家、集体征用土地,该赔偿费中经济损失全归乙方,土地损失归甲方,但甲方不得再向乙方收取损失部分田租的租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附表:农户名称面积(亩)租金额(元)押金额(元)交租金时间收款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