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乙方: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公房出售单位(产权单位)乙方是指:购房人(产权人)或承租人。本物业名称: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证(合同)编号为 乙方所购买(租赁)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建筑面积: 平方米座落位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2.有权将本协议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不得有异议; 3.监督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保证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按本协议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并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承担责任; 4.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5.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缴纳维修基金; 6.负责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在保修期内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修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8.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9.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11.按规定组织召开物业产权人大会或物业产权人代表大会; 12.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工程任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14.自本协议终止时起7,日内,与物业产权人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出席物业产权人大会或被推选参加、出席物业产权人代表大会,享有相应的权利; 2. 监督甲方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费用; 5.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