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洞头县支行 洞头县邮政局委托代理邮政金融业务协议 合同编号: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洞头县支行(筹)法定代表人:谢党恩 地址:乙方:洞头县邮政局 法定代表人:丁亮 地址: 为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各自优势,促进双方共同进展邮政金融业务,进一步控制和化解邮政金融业务风险,保证长期、稳定、协调进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洞头县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浙江省洞头县邮政局(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经营邮政金融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总则甲、乙双方同意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互惠互利、相互支持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邮政金融业务,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二、协议条款(一)代理营业机构名称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业务的代理营业机构的名称统一冠以“中国邮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储蓄银行”+“城市”+“所在地名称”+“营业所”;“所在地名称”应当根据乙方营业机构的名称确定。(二)代理金融业务范围乙方的代理营业机构在银行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经甲方委托和批准,可以代理经办的金融业务范围规定如下:1、办理人民币储蓄业务;2、有条件的代理营业机构可以开办外币储蓄业务;3、乙方所有网点可办理汇兑业务;4、代理开放式基金、代发工资等金融中间类业务; 5、经银监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乙方经营甲方授权开办的业务种类和范围,不得随意变更或扩大。(三)代理期限代理期限与本合同期限,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限内。(四)服务标准乙方代理营业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服务标准,包括营业时间、网点形象、服务流程、服务资费、客户赔偿标准、客户投诉查询处理等,确保与甲方保持一致的对外服务形象、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其中“营业时间”原则上在不低于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的标准基础上,按双方协双的营业时间对外开办业务。乙方所有代理营业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推出,必须根据甲方的服务标准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营业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评比,乙方应积极配合,对达不到服务标准的内容,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五)手续费标准与支付方式乙方代理甲方业务所实现的银行业务收入全部列为甲方收入,甲方通过代理手续费等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代理费用,1、主要项目:(1)在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的“老存款”全部转出之前,甲方根据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