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保部管理制度一、保安员交接班制度目的:为法律规范执勤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安全防范,制定本规定
1、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
一次迟到 5 分钟以上扣当月工资 10元,当月第二次迟到的扣当月工资 20 元;当月第三次迟到情况严重作罚款 50 元或辞退处理;任何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来时绝对不能私自下岗,如私自下岗最少给予 200 元罚款,如因私自下岗给酒店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2、各岗位交接时必须相互敬礼,当班人员应把当班的值班情况及遗留问题、注意事项、值班用品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交接,接班人员应主动核实上班人员所交的项目,如查有问题应当面问清情况
3、各岗位交接时领班要督促本班人员交接清楚、明确岗位责任,如因交接不清造成的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领班负管理责任
4、全部交接完毕,领班应点评本班当班人员值班情况;对值班表现好的必须当面表扬;对值班差的当面警告或处理
二、安全部请假制度1、 本部门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所有保安人员实行 8 小时值班
2、 如有特别情况需请病假、事假,均按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3、 临时请假外出必须保持联络畅通,手机不能关机或者走前留一电话能随时找到本人,酒店遇有突发事件时随叫随到,不得耽误
(放假不在雪山下山除外)4、 如未假外出或请假外出遇有突发事件时联系不到本人;更有甚者通知本人后借词推托不按时回酒店的,视情况给予罚款 10—50元或辞退处理
5、 临时外出遇有特别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回来的,必须提前打电话通知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续假
6、 如外出逾假不归的视情况给予罚款 10-50 元或辞退处理
三、安全部安全制度为确保旅游安全管理,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维护酒店和客人在酒店范围内的治安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
2、预防和防止盗窃、抢劫、凶杀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3、预防和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