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消防、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二○○二年元月一日起执行)一、安全、消防、环保教育管理第一条:新进厂员工(包括承包人员、临时工)均经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1、厂级教育由生产部安全主管人员进行教育。2、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事故教训及安全、消防、环保注意事项。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器及使用方法等。第二条:在本厂内调换工种的人员,须经接收的车间、班组进行教育,教育内容同第一条第 2、3 点。二、操作证管理第三条:上岗员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四条:特别工种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作业。第五条:安全操作(特种作业)证要保持洁净,并贴上相片。不准在作业证上乱写乱画,不得撕烂或丢失。三、安全管理第六条:禁止在生产区内和其他禁烟区内吸烟。第七条:严禁酒后上班。第八条:严禁班中睡岗、串岗或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第九条:不准指挥无证的人员上岗独立操作。第十条:严禁在管道、设备容器上烘烤物品。第十一条:电气线路(包括临时线路)、设备安装要符合安全要求。第十二条: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工具要绝缘良好,并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第十三条:转动设备的安全装置要齐全、牢固。第十四条:检修作业要执行有关检修安全规程。1、进入检修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拿安全帽来垫坐。2、动火、吊装、登高、进入容器、管道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人员监护,并办理作业许可证后方能进行作业。3、检修现场的设备、工具摆放要法律规范,保持道路畅通。4、进入容器管道内作业使用的照明工具要符合绝缘、防爆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压应采纳 24 伏或 12 伏,并按安全规定挂用。5、登高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吊装作业要有人指挥,任何人不得在吊物的下方,吊装锚点应符合安全要求。7、检修前要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有缺陷。第十五条:乙炔瓶与氧气瓶放置的距离要 3 米以上,乙炔瓶不得卧放或倒放。乙炔瓶、氧气瓶放置距离火源要保持 10 米以上。第十六条:在设备管道、容器上动火,必须做好置换工作,并在通往易燃易爆的连接部位装上盲板,同时经分析合格,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动火。第十七条:禁止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内。第十八条:上岗员工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禁止穿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