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关于 公民平等权 的调查 调查活动提纲一、调查时间:2018 年 3 月至 4 月二、调查单位:三、调查目的:通过对 XX 地区居民平等权的调查,分析三、不平等现象的主要表现,并提出相应解决策略
四、调查方式:以访谈提问为主,兼查阅相关资料及文献五、调查问题: 关于平等权的调查关于公民平等权的调查法的基本价值之一便是“平等”,“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思想经过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传播,深入人心,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平等被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价值得以确立
在我国,公民的平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平等的履行义务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学界关于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理解一直有歧义,一种观点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仅指执法上的人人平等及法律适用上的一律平等并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该观点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我国法律体现的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并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立法上无法实现一律平等
[1 陆德山,徐卫东,中国宪法学若干问题讨论综述,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 396 页]1 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立法上的平等和司法上的平等,法律本身的平等是法律适用平等前提
一、我国不平等现象的主要表现(一)身份不平等身份是个人稳定的社会关系中的角色定位,身份的确定不仅仅是个人的社会贡献而有所差异的
需要注意是的角色的确定也可能因为公共权力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者某利益集团的利益而认为的对社会中公民的身份加以区分和差别性对待,是身份的差别性成为因政治、经济、教育、医疗而不同的制度化产物
当前我国身份制度化差别对待的现象仍然存在,其中最严重的便是城乡二元化分别,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城市人口占有便捷的公共资源和交通、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