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桥梁工程监理控制要点1 开工前交、接桩控制要点1.1 交桩内容:全线(本合同)平面控制桩、转角桩、方向桩及重要构造物定位桩等;高程控制桩、控制桩的护桩;1.2 交桩要点1.2.1 路线起、止控制桩与国家固定控制桩(平面、高程)的连接关系及精度;1.2.2 全路线由几个勘察设计单位分段承担设计时,应检查结合部桩位(平面、高程)连续关系及精度;1.2.3 路线跨越两个不同的高期投影带, 勘察设计单位应考虑并解决坐标换算的问题;1.2.4 重要桩位丢失过多,应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补测。1.3 接桩:交桩数量和精度已满足施工要求时,承包人应签署接桩文件。2 桥梁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要点2.1 开工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下列内容,并以其结果作为批复承包人申请开工报告中测量工作准备情况的依据。2.1.1 承包人的测量组人员数量、 资质、测量仪器、数量、精度级别及工作状态;2.1.2 全线控制桩(平面、高程)恢复情况及复核精度;2.1.3 护桩的恢复和补充情况;2.1.4 即将开工路段和构造物的施工测量及放样情况;2.1.5 桩的制作、埋设、保护情况;2.2 施工过程中2.2.1 检查、批复承包人路基施工中测量、放样自检报告;按合同规范和路基施2 工监理程序要求,复核承包人路基施工中边桩位置和高程测量结果;2.2.2 检查、批复承包人路基验收测量报告,按要求组织部分或全部路段复核测量;2.2.3 检查、批复承包人路面施工放样自检报告,按要求组织部分或全部路段复核放样;2.2.4 对桥、涵构造物施工中重要工程部位,应对承包人测量、放样自检报告组织复核测量;2.2.5 经历雨季或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时间间隔,如每隔半年督促承包人复核全线控制桩,并审核其测量结果。2.3 竣工后2.3.1 检查承包人全线恢复定线和路线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批竣工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2.3.2 检查承包人全线桥涵及其它设施竣工验收的测量资料,按总监或驻地监理要求组织复核测量,审核批准测量报告;2.3.3 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2.3.4 检查、督办总监、高级驻地和现场监理人员要求的其他测量工作。3 桥梁明挖地基控制要点3.1 明挖地基质量监理基本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充分阅读并了解设计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在明挖地基或钻孔过程中,核对地质情况,如由地质剖面图或其它途径得知基础地基下有涌泉、流沙等特殊地质情况存在时,宜告诉承包人或考虑有关准备措施。当基底地质与设计文件不符或测定基底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