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目标管理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及实施细则内容:廉政建设考核认定单位:监察室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评分标准组织领导(2分)重视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有措施,有办法
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达到 2 次以上额,少 1 次扣分,未研究的扣 1 分;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分;责任制不落实的扣分
构建惩防体系(2 分)认真完成自治区党委《惩治和防御腐败体系 2008 年-2012 年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以及《任务分工》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各项任务未做安排部署扣分;任务未分解的扣分;对承担的工作未按要求认真组织试试或任务未完成的扣1 分
廉政教育(1分)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未制定教育计划的扣分;为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的扣分;为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扣分;学习笔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 人次扣分
廉洁自律(2分)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无违纪违法行为
未开展述职述廉的扣分;不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扣分;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得分
重视信访工作(1 分)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方面问题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上级批转的信件,按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结果
对群众来信来访未及时认真处理的扣分;未按要求上报信访办理结果的分(每件次扣分,扣完为止);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扣分
加强监督(2分)政务公开,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
未进行述职述廉的扣分;未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扣分;未按程序召开的扣分;无整改措施的扣分;未开展政务公开的扣分
效能目标管理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及实施细则内容:政风行风建设考核认定单位:监察室考核内容考核要求评分标准组织领导(分)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年度总体工作安排部署,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