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说明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医疗装备学组 2012 年工作计划,由武汉市急救中心负责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的起草工作
为此经过分析与研究现有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的现状与欧、美救护车标准及我国现有救护车标准,主要参考《 BS EN 1789- 2007+A1 欧洲标准医疗车辆及其设备道路救护车》和《WS/T 292—2008 救护车》卫生部标准中,医疗设备配置方面的要求,初步拟定了《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的要求,提高院前急救资源的使用效率
我国救护车分类已进行多年,因未进行院前急救分级或无分级标准,实际操作存在困难
此征求意见稿将救护车分为三类, 需要采取院前急救分级,如英国院前急救分级标准:一级为紧急的、 危及生命的; 二级为紧急的、 不危及生命的;三级为不需要立刻临床治疗的
可采用医疗急救优先级调度系统(MPDS)对院前急救任务进行分级
对不需要医疗治疗、仅需要救护车转运的,可以医疗救护员承担
通过相关法规可使医疗救护员承担更多工作
如:德国B 型救护车主要为高级医疗救护员承担
《救护车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1 救护车分类救护车应根据表1-表 10 中列出的项目要求,具有下列救治条件:A 型(转运救护车 ):应具备可 急救和护理的基本专业设备
B 型( 急救车 ):应具备院前救护应用的基础治疗和监护设备
C型(移动监护单元):应具备院前重症监护应用的高级治疗和监护设备
2 医疗设备储放所有设备应安装在特定位置
B 型和 C型救护车中 气道管理和通气设备应安装在急救人员座位伸手可及的位置
需要在救护车外应用的基本设备应存储在常用门附近
3 设备清单为避免设备相关功能重复,以相关功能高度组合为优
设备装备时也可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