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 管理制度第三条 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损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云建标【2024】661 号的规定,土建工程提取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的 2%—1
8%作为各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水电安装工程提取合同总价(扣除预留金)的 1
5%作为各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提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财务部负责提取,经总会计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投入使用
第五条 成本管理部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将意外损害保险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列入建安工程造价的通知》云建标【2024】661 号的要求,单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划和清单,财务部单独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项资金”科目,保证专款专用
质安部督促其合理使用
第六条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使用程序如下:由项目部成本核算人员根据中标工程项目签订的合同总价编制出该项目总计划和费用清单,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报质安部和成本管理部备案
项目部每月按工程进度如实提出使用清单,质安部和成本管理部每月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按费用支付流程进行费用支付,并按《项目成本费用归类实施办法》进行财务费用归类、核算
第七条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一、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
宣传栏、环保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