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生 产 “ 一 岗 双 责 ” 责 任 制 实 施 办 法 通 用版( 一 按 原 创 , 仅 供 参 考 )1. 总则1.1 为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局、钱江水利《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1.2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重点工程办公室。1.3 各单位、部门、工程重点办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管理本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负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抓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2. 各单位、部门、工程重点办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1各单位、部门、重点工程办负责人是本区域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2.1.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部门、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2.1.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2.1.3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2.1.4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1.5及时对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2.1.6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3. 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3.1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3.1.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综合本部门所管行业范围的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3.1.2受公司负责人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所管行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3.1.3组织本部门和所管行业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规范化建设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3.1.4督促、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3.1.5本部门所管行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3.1.6本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